2009年5月25日 星期一

公車司機聽警廣被音樂著作權協會控告侵權

為啥 計程車公車司機 聽警廣 了解路況 不小心聽到警廣
撥放的音樂 被控告侵權要求賠償.....
小吃店 作小生意 聽收音機也被罰???
我了解著作權版權的重要 我也拒絕盜版 但是上述這會不會太誇張
在美國 黑人在街上跳 街舞撥放音樂為啥沒被逮捕控告??
歐美 街頭藝人 拉小提琴 海頓 貝多芬交響曲 怎都沒事??
這是該抓的不去抓 專欺負市井小民嗎?
這機構有公信力嗎??